增加40億元!財政部提前下達2022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
來源:財政部 點擊量:2331 【泵閥商務網 政策法規】
11月17日,財政部發布了財資環〔2021〕103號文件,提前下達2022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共計180億元,較2021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增加了40億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加快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現提前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2022年水污染防治資金,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相關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金額安排見附件1,項目代碼:Z155110010004,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 節能環保支出”。
二、各省要按照《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36號)、《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儲備制度管理暫行辦法》(財資環〔2021〕91號)等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工作,盡快形成有效投資,避免“資金等項目”。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支持范圍。
三、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請認真填報《水污染防治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將擬支持項目清單、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報我部和生態環境部。中央財政在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時,對績效目標未完成和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省份的資金數作了適當扣減,請在分配資金時,比照中央財政的做法,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突出獎優罰劣,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
財 政 部
2021年10月28日
發布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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